导热油
高温导热油产品特点:
一、无毒、无味、无环境污染。
二、采用最新的添加剂配方和基础油。
三、闪点高、馏程高、凝点低,不容易起火。
四、对设备无腐蚀、省电、省煤,无需氮气保护。
五、使用温度高,寿命长,低压运行,安全可靠。
六、粘度适中,不易结焦,热传导好,热效率高。
七、高温导热油具有优良的传热性能。
高温导热油使用注意事项:
1、按导热油的牌号及用热工艺要求,正确选用各种牌号高温导热油,并严格遵守《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各项规定,正确使用导热油。
2、在使用中应该认真检查,严防水、酸、碱及低沸点物漏入使用系统,并加装过滤装置,防止机械杂物进入系统,确保油品纯度。
3、高温导热油适用于燃煤、燃气、燃油加热炉作载体,电加热反应釜等供热设备使用时,应具有膨胀槽和贮油槽及其它安全组件和温控仪表等配套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4、凡加热系统更换新导热油时,必须采用清洗剂清洗管道,消除内壁杂物(清洗剂本公司生产,具体使用、操作请和本公司联系),以免影响导热油的传热效率和使用寿命。
5、导热油投入使用,在开始运行时先启动循环油泵正常运行半小时后,再点火升温,在初次使用时应缓慢升温每小时约升20℃,当温度升至130℃左右时,要保温一段时间,当温度升至180℃~200℃时,再保温一段时间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6、高温导热油经使用半年后,应进行一次油品分析。若长期使用后,发现传热效果差、或发现异常情况,应根据油品分析结果决定(主要控制项目,残炭不大于1.5%,酸值不大于0.5mgKOH/g,闪点变化不大于20%,粘度变化不大于15%)若其中一项不合格时,应考虑添加部分导热油或更换导热油。
7、运行中严禁超温使用,确保导热油正常使用寿命。
8、用户一定要严格遵照上述注意事项安全操作。
高温导热油供货及服务:
我公司生产的高温导热油,可同各种不同的载热体加热炉配套使用。本公司根据客户不同的温度条件,单独为客户配制,如用户需订购各种不同型号的加热炉,我公司免费为您介绍和提供资料,从设备安装到调试成功做到一流服务,让您放心、满意。如更换导热油,我公司负责提供管道清洗服务,保证新油的传热效率和使用寿命,并免费为用户化验导热油样品和提供咨询。
本产品每桶净重170Kg,包装桶由需方负责,如调换也可,只需另加清洗费。公司内备有各种不同型号的导热油现货,随到随提,保证按时交货。另可代办托运,质量实行三包。我公司的宗旨是:给用户最好的产品质量和最优的产品价格,热忱欢迎各厂矿企业来人来函联系。
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方法: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规定了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所以生产企业应当把这些标准作为产品研制、开发和生产的基础和产品的质量低限要求,制定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以完善的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操作规程,生产高质量、高标准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要求。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标准的依据及标准的主体内容;②标准的使用范围和所涵盖的产品;③引用哪些标准;④产品分类;⑤所涉及的技术指标;⑥检验、检测的规则;⑦实验方法;⑧产品的宝座、标准、贮存、运输、交货验收规则;体积膨胀系数、蒸汽压、比热、有机热载体系数、最高使用温度允许的薄膜温度等项目,标准中可不做规定,但是如果用户有要求做的,可给予提供。
对以上项目检测试验:一般小型生产企业只能做运动粘度、开口和闭口闪点、水分、酸值、残炭、倾点、自燃点等较简单的项目,其他一些项目一般做为送检,特别是热稳定性项目,一般企业做不了,需要送有此种检验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如中国水处理协会)
5.有机热载体进行检验的意义及检验的类别、时机和项目。
有机热载体的内在品质是决定有机热载体加热装置系统能否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为了确保有机热载体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使用的要求,必须对有机热载体的生产、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必要的检验。
检验的标准:企业标准(一般企业标准的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检验的类别:应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检验的时机:出厂时的检验、向系统注油前的检验、运行过程中的检验。
出厂检验一般包括外观、密度、运动粘度、闪点、酸值、残炭、初馏点、水分等项目;型式检验除以上八项外,还应对燃点、凝点、铜片腐蚀、体积膨胀系数、比重、比热、导热系数及最高使用温度等项进行检验。型式检验的时机是:新产品鉴定时;原料、工业条件及设备、系统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时;停产时机(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正常运行1-1.5年,进行定期的型式检验。定期对运行中的有机热载体进行检验,可以了解油品内在质量的变化情况,并针对其他变化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以延长有机热载体的使用寿命。反映有机热载体变质情况的检验项目主要有:1.馏程。馏程的变化表明有机热载体分子质量的变化。采用气相色谱法对运行中的油与新油的馏程相比较,从高沸物和低沸物含量中可得知有机热载体发生裂解及聚合的程度;2.粘度。粘度的变化反映出有机热载体分子质量和结构的变化。裂解使粘度下降,而聚合则使粘度增加。这种变化对于高温范围内的粘度影响较小,但对低温粘度影响较大。故而对寒冷地区和伴有冷却的操作工艺来说,低温粘度增长应引起重视;3.酸值。酸值的变化反映出有机热载体的老化程度。酸值上升通常是油品发生氧化所致,因此,可从酸值的变化趋势判断油品老化的程度;4.残炭。残炭是运行中有机热载体经蒸发、裂解后生成的残留物质。在运行中残炭量往往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呈上升的趋势,由此可以判断高分子炭状沉淀物形成的情况和老化的程度;5.闪点。闪点主要反映挥发性物质和可燃性气体形成的可能性,闪点如果下降过大则考虑安全隐患。
对上述该项应进行综合分析,以准确判断有机热载体的变质情况。
6.运行中的有机热载体取样进行检验时应注意的问题
严格按照《在用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取样检验,取样化验时要注意:抽取
的样品应充分反映出运行中有机热载体的状态,取样点要选择在能反映出有机热载体变化的动态,要避免在高低位槽、液面计等有机热载体循环的“死角”点上取样,通常的做法是在循环泵附近等有机热载体流动性大的点上取样。取样数量为2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取样时机应选择在:加热系统首次运行时;加热系统补充较多的有机热载体时及当有机热载体的使用温度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都需要及时在发生变化前后分别取样分析化验,以便随时掌握有机热载体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加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取样时要注意安全。在高温状态下取样防止烫伤,并注意防止发生火灾。
在现实中,大都是由用户将有机热载体取样送生产企业或请生产企业的人员到用户处取样进行检验,由生产企业将检验结果报告用户,这种方式出具的检测结果,可信度差,且易引起争议;所以提倡将双方共同取样并加贴封口标签的样品双方送到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价。
7.对有机热载体进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方法
对有机热载体进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都是标准中所含的项目,对此,GB/T23971第四章也作为具体规定。主要应注意掌握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为了识别不同产品,防止混用,并可再需要时实施产品的可追溯性,所以对产品应附有“产品标志”加以标记。标记的形式有标牌、标签、型号、定置区域、标识记录。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净重、毛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等产品属性的信息。产品装桶后,将标志贴于包装桶上。
生产厂一般每一反应釜(调和罐)产品作为一个批次,确定一个批号作为该批产品的唯一标识。该批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样检验(按SY2001之规定抽取)合格后,在产品包装上张贴“合格证”,合格证应载明注册商标(或商标)、产品名称、标准编号、批号、合格证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等。不合格产品不得张贴“合格证”,不允许出厂。
第二,产品包装一般采用铁桶,铁桶的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如果用回收的桶包装产品,必须经过严格清洗(新桶也要清洗)。清洗要经过以下程序:
旧桶气压整形→加剂清洗→二次清洗→喷漆→喷漆标识→气压试漏检验→入库待用待用的包装桶应该存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禁防雨淋受潮、锈蚀。包装产品之前要仔细检查桶内是否清洁干燥,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有无铁锈、泥沙、杂质及受潮现象,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的样品应充分反映出运行中有机热载体的状态,取样点要选择在能反映出有机热载体变化的动态,要避免在高低位槽、液面计等有机热载体循环的“死角”点上取样,通常的做法是在循环泵附近等有机热载体流动性大的点上取样。取样数量为2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取样时机应选择在:加热系统首次运行时;加热系统补充较多的有机热载体时及当有机热载体的使用温度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都需要及时在发生变化前后分别取样分析化验,以便随时掌握有机热载体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加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取样时要注意安全。在高温状态下取样防止烫伤,并注意防止发生火灾。
在现实中,大都是由用户将有机热载体取样送生产企业或请生产企业的人员到用户处取样进行检验,由生产企业将检验结果报告用户,这种方式出具的检测结果,可信度差,且易引起争议;所以提倡将双方共同取样并加贴封口标签的样品双方送到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价。
7.对有机热载体进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方法
对有机热载体进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都是标准中所含的项目,对此,GB/T23971第四章也作为具体规定。主要应注意掌握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为了识别不同产品,防止混用,并可再需要时实施产品的可追溯性,所以对产品应附有“产品标志”加以标记。标记的形式有标牌、标签、型号、定置区域、标识记录。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净重、毛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等产品属性的信息。产品装桶后,将标志贴于包装桶上。
生产厂一般每一反应釜(调和罐)产品作为一个批次,确定一个批号作为该批产品的唯一标识。该批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样检验(按SY2001之规定抽取)合格后,在产品包装上张贴“合格证”,合格证应载明注册商标(或商标)、产品名称、标准编号、批号、合格证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等。不合格产品不得张贴“合格证”,不允许出厂。
第二,产品包装一般采用铁桶,铁桶的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如果用回收的桶包装产品,必须经过严格清洗(新桶也要清洗)。清洗要经过以下程序:
旧桶气压整形→加剂清洗→二次清洗→喷漆→喷漆标识→气压试漏检验→入库待用待用的包装桶应该存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禁防雨淋受潮、锈蚀。包装产品之前要仔细检查桶内是否清洁干燥,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有无铁锈、泥沙、杂质及受潮现象,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④产品的用途;
⑤产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⑥生产企业的信息资料,如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网址等,以便用户咨询和联系。